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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华商学院[2024]29号文件相关精神,创意与设计学院经学生申请、家庭评议、学院审核,推荐5名同学获得临时困难资助,最终学生是否能获得资助,以及所获资助标准,以学校审核为准。
公示期:2024年12月25月到12月27日。
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到创意与设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馈,电话:020-826658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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