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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弘扬正气,树立优秀典型,营造和谐学习氛围,促进学院同学们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,根据《华商学院“十大校园之星”评选办法》,并结合广州华商学院《学生手册》(最新版)相关要求,创意与设计学院经过学生申请,学院评比,拟定以下同学参评第二届“十大校园之星”,名单见附件。
公示日期:3月17日-3月21日。
若对初审名单有异议的,请在公示期内的工作日反馈到创意与设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。
咨询电话:020-82665803
广州华商学院创意与设计学院
2023年3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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